关于评选“中华巾帼英雄谱”的通知

作者:fys 时间:2017-05-04 点击数:

 为弘扬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突显中华女性自强自立精神,迎接世界妇女论坛在中国召开,山东省家庭文化研究会与山东女子学院决定,联合组织评选“中华巾帼英雄谱”及开展相关图书编撰出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数量

1919年“五四”运动至今,具有中国国籍的杰出女性。共评选出100人。

二、评选标准

 1.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领域做出过突出贡献,获得过国际国内重要奖项,或虽未获奖但在某一领域具有广泛公认的重大影响,对国家发展民族进步和社会文明做出了重要贡献。如政治领域宋庆龄医学领域屠呦呦、航天领域刘洋体育领域郎平等。

2.婚姻家庭、子女教育、女性解放社会进步等领域做出过突出贡献,为人们所称颂,如中国妇女运动先驱邓颖超、康克清优秀母亲等。

3.拥有中国女性的美德与特质,向上向善,吃苦耐劳,在一定程度上树立和代表了中国女性的形象。

三、评选程序

1.社会推荐

各级妇联组织女性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和公民个人等,均可进行推荐,将推荐表(见附件)以“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姓名+中华巾帼英雄谱”为标题,以附件的形式统一发至指定邮箱。   

  2.评选工作办公室初评

活动主办单位联合组成评选工作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进行初评,并通过各种渠道遴选,共评出120名候选人。

3.组织投票。

主办方利用相关互联网网站组织公众和网民对候选人进行投票;然后,以网络投票为基础,组织专家进行投票,从中评选出100名巾帼英雄。

4.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

5.编辑出版《中华巾帼英雄谱》图书。

四、其他事项

  对评选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其列入后记鸣谢单位及个人,并赠送《中华巾帼英雄谱》图书。

五、截止日期  

  推荐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6526566

联系邮箱:sdnyfys@163.com

联系人:张守华 赵启鹏     

 

山东省家庭文化研究会     山东女子学院

           2017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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