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座谈会在我校召开

作者: 时间:2014-12-22 点击数:

    12月17日,我校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与山东省婚姻法学研究会在学校办公楼第三会议室共同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座谈会。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副院长、法学博士薛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薛宁兰,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教授刘明辉,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律师吕孝权,山东省妇联权益部部长郑东辉、山东省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丽萍,山东省社科院法学所副所长、研究员李海峰,济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于晓丽等来自妇联、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及我校师生代表近60人参加了会议。学校党委书记郭翠芬、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前副所长刘伯红教授出席会议并致词。开幕式由学校副院长宋兆静主持。
  郭翠芬在致词中指出,家庭暴力严重侵犯了广大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即将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为反家暴进行了“正名”,具有里程碑意义;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既是“反家暴法”颁布和实施的需要,更是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一项重要举措。她强调,我校作为一所女子高等院校,始终坚持以引领先进性别文化、推动妇女解放、实现性别平等为己任,在“反家暴”的理论研究和社会服务方面已经进行了十几年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后,学校将立足办学实际,继续积极组织和推进反家暴工作,群策群力,多提富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为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做出应有贡献。
  刘伯红教授在致词中阐释了反家暴法对于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先进性别意识主流化的重要意义,强调了人人参与征求意见活动对于消除性别歧视和推动反家庭暴力立法的重要作用,她对召开本次座谈会的意义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希望与会者珍惜机会,积极建言献策,并预祝会议圆满成功。
   会场气氛热烈,建议频出,薛宁兰、薛峰、刘明辉、王丽萍、刘伯红、吕孝权、朱广花等学者分别作了《“反家暴法”的定位和立法宗旨》《关于“反家暴法(草案)”若干问题研究》《阻止家庭暴力维护健康和谐的家庭关系》《从律师角度看反家暴法(草案)具体条文的修改》《反家暴法(草案)的修改建议》《从<消除一切形式对妇女歧视公约>看反家暴法(草案)》《社会性别视角下家庭暴力调解处理方式分析》等主旨发言,其他与会者也结合各自专业和研究领域,阐述了自己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在此基础上,会议集中讨论了山东女子学院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提交的《关于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修改意见汇集了近一段时间以来各地专家学者以及司法实务部门关于《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融入了国家相关法规文件精神,参考了全国一些省市的地方立法资料以及来自各方面的对征求意见稿的解读和建议,并且参考了联合国的相关文件,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与认真梳理而成。与会专家学者,逐条、逐句进行了专业、系统、细致、深入的讨论,提出了具体建议,最终形成了一致修改意见稿。
  会后,学校将继续加强与山东省婚姻法学研究会的合作,认真总结好、运用好本次会议成果;学校相关部门和单位将继续积极组织师生进行议案征集和提交工作,为反家暴法的完善与实施,为性别平等、家庭和谐与社会进步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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