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中华巾帼英雄谱”的通知
作者:fys 时间:2017-05-04 点击数:
为弘扬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突显中华女性自强自立精神,迎接世界妇女论坛在中国召开,山东省家庭文化研究会与山东女子学院决定,联合组织评选“中华巾帼英雄谱”及开展相关图书编撰出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数量
1919年“五四”运动至今,具有中国国籍的杰出女性。共评选出100人。
二、评选标准
1.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领域做出过突出贡献,获得过国际国内重要奖项,或虽未获奖但在某一领域具有广泛公认的重大影响,对国家发展、民族进步和社会文明做出了重要贡献。如政治领域宋庆龄、医学领域屠呦呦、航天领域刘洋、体育领域郎平等。
2.在婚姻家庭、子女教育、女性解放、社会进步等领域做出过突出贡献,为人们所称颂,如中国妇女运动先驱邓颖超、康克清、优秀母亲等。
3.拥有中国女性的美德与特质,向上向善,吃苦耐劳,在一定程度上树立和代表了中国女性的形象。
三、评选程序
1.社会推荐
各级妇联组织、女性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和公民个人等,均可进行推荐,将推荐表(见附件)以“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姓名+中华巾帼英雄谱”为标题,以附件的形式统一发至指定邮箱。
2.评选工作办公室初评
活动主办单位联合组成评选工作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进行初评,并通过各种渠道遴选,共评出120名候选人。
3.组织投票。
主办方利用相关互联网网站组织公众和网民对候选人进行投票;然后,以网络投票为基础,组织专家进行投票,从中评选出100名巾帼英雄。
4.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
5.编辑出版《中华巾帼英雄谱》图书。
四、其他事项
对评选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其列入后记鸣谢单位及个人,并赠送《中华巾帼英雄谱》图书。
五、截止日期
推荐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6526566
联系邮箱:sdnyfys@163.com
联系人:张守华 赵启鹏
山东省家庭文化研究会 山东女子学院
2017年5月1日